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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指南
蒲城县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须知
作者:合疗医保科 王力 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4-13    编辑:    点击:

一、渭南市辖区内参保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,须出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(或身份证),首诊医师在核对证件与本人相符后提供诊断证明及身份核对表。

二、医保科工作人员在审核参保信息、住院信息后,办理入院登记手续。患者住院期间按需要缴纳押金;出院当日持出院证在出院处办理结算后,到医保科办理医保报销手续。

三、医保患者住院报销细则:

二级医院起付标准金400元,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为88%,参保患者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二次住院的,起付标准金360元;多次住院的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,退休人员基金报销比例为90%。

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人/年最高报销20万元,其中统筹基金/年最高10万元,超过10万元进入大病互助金,大病互助金最高/年10万元,大病互助基金按90%的比例报销。

四、确定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患者(住院三日内),需要主管医生提供《外伤调查表》及《外伤审批表》,经医保科调查审核后报社保局稽查科审批。出院后持发票、清单、病历复印件到社保局医保科办理报销。

五、需要转院的患者(转院五日内),主管医生需填写转院诊断证明及《转辖区外医院审批表》,经医保科审核后,报社报局进行网络审批备案,方能报销。

六、住院期间自觉遵守医院住院患者管理规定,不得擅自离开医院。如有特殊情况,需办理相关请假手续,否则按挂床治疗处理,停止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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